(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主动披露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定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登记,并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方式为:电话0511-86644324,传真0511-86644324,邮箱ir@heng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