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重大决策专业化水平,防范战略和投资决策风险。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非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主要职权包括审议公司未来愿景、战略规划、市场定位、重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