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提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须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决议内容涉及董事选举、派现、送股等事项,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