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召开,审议并通过四项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均获有效通过,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47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亦披露。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