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选举董事过程的公平公正。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