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规避经营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及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涵盖借款担保、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
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较强偿债能力的互保单位或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也可为贷款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按揭担保。对外担保需提供反担保,特别是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管理,职能管理部门需调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出具意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考虑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经营运作、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特定情况下,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或总资产一定比例等。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责任人需审查合同内容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公司全体董事应对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严格控制,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的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也应遵守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