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及收购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建立严格审查程序,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批。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董事会负责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以上,具备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影响,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提议召开。会议通知、提案、表决等程序严格规范,确保决策透明公正。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