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任职资格方面,禁止特定关联人员担任独立董事,要求具备相关经验和良好品德。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提名独立董事需经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明确其履职保障和责任免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