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云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应履行公开承诺。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董事会为信息披露领导机构,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立即披露。定期报告内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予以公开澄清。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文件的传递、审核、披露工作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