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该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和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特定人员。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由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不超过60个月。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激励对象名单将在公司网站公示10天,监事会将对名单进行审核。公司还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