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指出,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评估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等。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频率、出席要求、表决机制、保密义务等内容。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及变动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