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具体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征求同意、提名建议等步骤。如有需要,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须提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