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需有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研究公司需求情况,广泛搜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候选人建议。会议由召集人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