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工作。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应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并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有明确审议标准。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