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会需报告江苏证监局和上交所并公告原因。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及决议公告等内容。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参会并表决,表决结果应及时公告。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的保存、决议的实施及争议解决机制,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