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需在2个月内举行。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股东会召开时,董事长主持会议,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可通过决议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授权内容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