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设立、并购企业、股权投资、委托管理等。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
重大投资标准包括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规定限额。未达重大投资标准的投资由董事会审议,低于董事会审议权限的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建议、审议批准、协议拟定、法律审核等。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并明确责任人员跟踪资金安全。
公司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需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垂直管理,定期取得财务报告,确保财务状况透明。公司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投资风险,对因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