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涵盖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品种。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交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需经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审批权限包括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转授权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公司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小组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市场行情监控、交易方案编制等工作。财务部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内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实际运作情况。公司应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资金、汇率变动等风险。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