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率。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验资并出具报告,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投向项目,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办法还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细则,包括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如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评估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及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此外,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机构核查及独立董事监督等内容。办法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