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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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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收入(元):2,138,913,370.00,上年同期:2,050,500,970.65,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1,963,516.79,上年同期:265,496,345.17,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7,868,378.08,上年同期:271,273,541.63,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3,873,183.39,上年同期:430,799,445.71,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上年同期:0.3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上年同期:0.3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0%,上年同期:4.6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0.12%

总资产(元):8,167,915,696.57,上年度末:7,924,043,231.64,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846,972,181.99,上年度末:5,794,409,772.57,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0.91%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7月14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3,143,875.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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