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和统一,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事件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需及时披露。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涵盖重大投资、关联交易、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事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按上市公司标准建立信息上报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也应及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公开信息应严格控制知情范围。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