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南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公司应及时公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解聘情况,并向上交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公司应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文件。公司还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