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立监事会及修订、制定公司其他制度的公告)
2025年8月21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其他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大会批准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代表公司执行事务;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程序;股份转让、质押及发起人持股情况;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权利;股东会、董事局决议效力及诉讼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义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及方式;董事选举及任职资格;董事忠实义务及赔偿责任;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使用;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及清算程序等。
此外,公司还修订或制定了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