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质量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占董事局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任期和解职程序,以及其特别职权和履职保障。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