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确保内幕信息保密。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