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可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严格控制。被担保人申请担保时需提交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调查核实被担保人情况,审慎判断偿还债务能力。特定情况下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