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4年6月13日和2025年6月12日,公司分别调整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由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行权条件的409.848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此外,因85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6.166万份股票期权也将被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486.014万份。恒生电子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