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理程序。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所持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办法还规定了禁止买卖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形,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等。此外,办法明确了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包括提前1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上交所网站上进行披露。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