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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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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依赖公司提供的保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原因是为了充分激发激励对象积极性,促进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修订主要内容为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新增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增长率考核指标。修订后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解锁比例根据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测序仪销量增长率的孰高值确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修订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具体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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