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
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在选举或更换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的情况。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适用此细则。
提名方面,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被提名人须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选举过程中,每位股东的投票权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需在选票上注明股份数及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投票数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否则视为弃权。选举结果根据得票数决定,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