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会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上交所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决议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包括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的提议权,以及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安排、表决程序等。规则强调保障中小股东权利,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并对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决议效力等作出具体要求。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