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公司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以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如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部审核程序。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证券部具体执行。公司需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公司应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青岛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