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制度强调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原则。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如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被解除职务的董事,股东会需提供解职理由或依据,董事有权在会议上申辩。无正当理由解职的,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离职董事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继续承担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期限为离职后6个月。离职董事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制度还规定了董事持股变动的其他限制和承诺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