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定义、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流程、职权职责、工作条件及义务考核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每年自查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应资格,不得存在不良记录。提名选举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公司须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环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