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地熊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