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芯原微电子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4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同时,公司拟作废处理2020年激励计划项下2.425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及2022年激励计划项下113.900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作废主要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等原因。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