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组织和行为,提高议事效率。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财务、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