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申报,每季度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特定时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并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况下将被锁定,包括离任后六个月内全部锁定。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避免违法违规交易。特定情形下,如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调查期间等,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年内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量、日期、数量、价格等信息。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