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31749.80万元,占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的60.7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聘用期一年,审计收费原则与2024年度一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业绩合同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指标等。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涉及42733股,回购价款合计89730.75元。
七、审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3000万元的议案,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30000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及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会议定于2025年9月8日14:50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