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特别是涉及公司净资产或总资产超过一定比例的担保。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股东并提供详细资料。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1/2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应保证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公司应为股东提供便利,确保会议合法有效,并通过网络等形式提高参与度。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