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成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