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将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81元/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27元/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500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