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应严格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董事、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涉及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企业,同样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凡违反本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