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就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3:00在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交易时间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877,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77%;网络投票股东共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756,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一是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二是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三是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议案1.0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2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余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合法有效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