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主要股东。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士。重大信息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其他重大事件、重大风险事项及重大变更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时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提供相关材料。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必要时组织信息披露文件的起草和提交。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在讨论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作出重大决定前征询其意见。未按规定上报重大事项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