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审议财务报告等事项。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如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5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损失的,投赞成票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与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负责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