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