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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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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独立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负责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履职过程中可获得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记录履职情况。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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