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办法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定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预付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给关联方使用。此外,禁止公司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投资活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及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相关上市规则和决策程序,原则上不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设立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负责监督和防范资金占用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一旦发现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必要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