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持有50,431,160股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聘任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2. 聘任2025年度H股审计机构;3.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显示,前两项议案获得高比例赞成,第三项议案赞成比例为94.8892%。会议记录由出席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